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区气象 > 白云区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一、法律依据: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
2、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

二、受理范围:         
白云区辖区内的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三、需提交材料:

1.《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原件正本(收取)2份)

2.施放气球作业单位的资质证复印件(原件正本(核验),复印件(收取)1份)

3. 施放作业点气象安全条件技术审查意见书(原件正本(收取)1份)

4. 施放气球活动客户委托书复印件(原件正本(收取)1份)

5. 施放气球作业安全承诺书、施放现场简图、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名单(原件正本(收取)1份)

 四、办理期限:法定期限: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五、 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事窗口:白云区政务中心208气象局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地 址:白云区机场路561号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第208窗口

联系电话: 020-86055097

交通指引:

公交:白云区政务中心站:251 254 268 280 298 807路 高峰快线4 5 244 510 511 107 702 704路;地铁:飞翔公园站:地铁2号线(C出口)


  相关附件:施放气球材料.zip

收藏此页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