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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10月,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工农业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搞好从化县的天气预报服务,向有关部门提供气象资料,在上级业务部门和从化县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组建了从化县气象站,属股级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气象观测和为当地工农业及各级领导提供天气预报服务。

19758月至1978年,建立较正规的公社气象哨8个,直到1985年全部停止了活动。

1980425日,粤府〔198071号文,粤革发〔197979号文精神,县级机构均称气象局。

19813月,从化县气象站升格为从化县气象局(科级),成为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19944月,撤县建市,从化县气象局改称从化市气象局,内设机构有业务部、从化市避雷设施检测所、办公室和从化市气象发展有限公司。

20031月根据《广州市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穗编字[2002]258号),从化市气象局(站)改称从化市气象局(),从化市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广州市县正局级,实行局(台)合一。

20033月撤销业务部、避雷所、办公室,设立业务科、防雷所、办公室(减灾办)

20132月从化市气象局(台)机构编制方案经编委批准,内设三个正股级机构,办公室,应急减灾科(挂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牌子),观测预报科。保留所属事业单位:从化市防雷设施检测所。

2016年4月《广州市从化区气象局(台)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与应急减灾科合署)、办公室(与发展改革与财务管理科、人力资源科合署)、观测预报科(与站网管理科合署)、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经区编委批准,原广州市从化区防雷设施检测所更名为广州市从化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

  1. 1.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应急减灾科合署)。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的建设;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保障工作。

    2.办公室(与发展改革与财务管理科、人力资源科合署)

    负责气象事业发展政策、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和指导实施;负责气象管理和政策法规等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应急管理、文秘、保密、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综合档案、信访、政务信息、气象宣传,以及人事、财务、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和计生工作。

    3.观测预报科(与站网管理科合署)

    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业务管理,负责气象监测、气象信息网络、气象技术保障体系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依法保护本行政区域的气象探测环境;负责天气监测、气象预报、预警及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4.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负责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气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气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装置检测的管理;开展雷电灾害调查、事故鉴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