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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CH3811001

(二)办理依据: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2.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24号)
3.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21号)
4. 《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
5.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粤府令142号)
6.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

7. 《从化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从府201328号)

(三)审批项目范围:
1、广州市从化区的所有经规划局同意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2、广州市从化区内的防雷装置整改工程项目。

(四)审批内容:审核防雷装置安装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五)应提交的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原件;
形式要求:提交材料前需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市从化分厅网上(网址http://wsbs.conghua.gov.cn/ch/wsbs/qryOrgList.action)从化区气象局下载申请书进行录入并用A4纸打印申请书,盖申请单位公章,页和页之间需加盖申请单位骑缝公章。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
形式要求:《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项目名称或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说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施工单位的资质证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证 复印件原件备查 ;
形式要求:1、防雷装置施工单位和人员需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2、复印件须加盖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公章用A4纸复印,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必须具有施工资格人员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验收时施工人员须在场并出示资格证原件查验。
4、防雷竣工图纸(蓝图)等技术资料 原件;
形式要求:竣工图纸种类参照设计审核所提交的图纸要求,竣工图纸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竣工图章。
5、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和安装记录原件;
形式要求:安装记录时间应早于《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出具时间,SPD型号及参数与《防雷装置检测报告》一致。1、A4规格;2、安装记录加盖施工单位公章;3、合格证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施工单位公章。
6、《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查表》 原件 (容缺材料);

形式要求:在比对《申请书》时,应注意本材料上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规模等与申请书一致。1、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7、送件清单

形式要求:需按照办事指南,将递交的申报材料一一列出。1、A4规格;2、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形式要求:收件时应核对经办人与身份证复印件相符;授权委托书上的经办人姓名与身份证复印件相符;1、A4规格;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六)应发放的证明文件:《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七)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提速时限:8个工作日(并联审批项目3个工作日)

(八)办事机构:广州市从化区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128

广州市从化区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办事窗口(联系电话:87956188

九)为方便企业办事,提高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审批效率,气象局将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工作模式。请建设单位于申请竣工验收前联系气象局预约现场验收

特别提示:

1.非并联审批项目,委托代理人须出具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

2.非并联审批项目,许可结果需凭《受理回执》及取件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附:办事流程图

  相关附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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