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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办事指南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气象局令[2005]第9号)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粤府令161号);
◆需提交材料:
1.《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一式二份);
2.《施放气球资质证》、作业人员《施放气球资格证》复印件;
3. 施放作业点气象安全条件技术审查意见书;
4. 施放气球活动客户委托书复印件;
5. 施放气球作业安全承诺书、施放现场简图、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名单。
备注:以上提交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审批受理机关:
广州市从化区气象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从化区气象局
◆审批时限:
2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办事窗口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128号
电话:020-8795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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