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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气象局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

 

根据贵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黄埔区政务办)关于公开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的函》(穗开审批函〔2017〕401号)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区气象局行政审批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3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2016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数量为454宗,政许可事项办结数量454宗。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到100%,上网办事率达到100%,网上办结率达到100%,100%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

我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等文件要求履行法定职责。

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及实施情况

(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推进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对我局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作出的调整,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部分提交材料内容:减少了“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等两项内容,改由气象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评价、检测。

(二)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统计我局的事权划分情况。我局共划分了67项事权,涉及的行政执法类别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及其它。  

(三)行政审批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情况。针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这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数量较多的现状,我局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跟踪各个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的工作进度,结合现场执法检查,确保区内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防雷安全工作依法依规推进,进一步加强对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前监管。同时,我局通过在单位网站设置咨询投拆栏目,开通电话专线,安排专人接受群众来访等措施,切实落实各项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三、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根据区委政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埔区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办理行政许可工作时遵循便民、高效原则,没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我局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对报备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许可回执,并定期将行政许可情况在单位网站公布;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报送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并说明要求。

四、推进机制建立情况

2015年10月,黄埔区气象局在了解到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中关于“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气象行政审批工作“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审批部门完善标准,组织开展区域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防雷产品测试报告;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防雷产品质量检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等三项内容。

区气象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气象行政改革思路。积极配合我区作为广东省审改试点区域进行配套工作。以“政府服务购买”的形式将改革在黄埔区落地。积极沟通开发区审改办,落实政策层面改革支持。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2016年实现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项目中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由我局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五、创新方式情况

结合《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和开发区行政审批改革一系列工作要求部署,2016年区气象局认真研究落实气象行政改革工作,在全省气象系统中率先开展防雷行政审批技术资料采用“政府服务购买”的形式,为行业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先行先试,起到很好的典范作用,可复制可推广总结了经验。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整合工作;二是抓紧完善审查标准和事中事后监管标准体系,更新网上办事大厅及行政审批系统的相关设置工作;三是强化气象社会化管理职能,履行社会监管职责。按照行政审批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气象行政许可业务,紧抓区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把手,结合气象行业业务改革机遇,加快我区防雷行政许可业务的改革和流程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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