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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依据

一、审批依据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9号

二、申请材料5项)

(一)《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原件)  (一式2份)

(二)《施放气球资质证》、作业人员《施放气球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

(三)施放作业点气象安全条件技术审查意见书(原件)  (一式1份)

(四)施放气球活动客户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一式1份)

(五)施放气球作业安全承诺书、施放现场简图、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名单(原件) (一式1份)

三、办理程序

受理

承办

审核

审核批准

办结并通知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七、资料提交地址及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气象局受理窗口

受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

窗口服务电话:66662357

 

中心咨询投诉电话:66662345

海珠区政务e网通:http://eg.haizh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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