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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南沙区气象局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于
二 南沙区气象现代化建设
目前南沙区气象局已在全区建有一处气象探测基地,25个自动气象站,4座风环境观测塔,初步形成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气象综合观测体系。
广州南沙气象探测基地位于南沙区珠江管理区六涌与七涌之间,地处南沙区的中心位置,也是珠三角的地理几何中心,气象资料具有较好的区域代表性。2006年,南沙区政府批准立项建设广州南沙气象探测基地,确定选址在珠江管理区前进小学旧址,总投资约3000万元。该基地于2007年8月开工建设,
南沙气象探测基地承担气象探测、气象信息综合处理和地学科普功能,占地面积32亩,设有南沙气象信息中心和6个
南沙气象探测基地目前拥有包括VAISALA LAP-3000风廓线仪、MILOS-520地面自动观测系统、微脉冲激光雷达、大气成分与灰霾监测系统、雷电监测仪等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气象探测设备,为南沙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突发事件应急气象服务、气候评价以及大气环境的相关研究等工作提供了基础条件;探测数据填补了广州探空资料的空白,也可供周边地区的气象预报参考。
南沙区自动气象站观测网由25个四要素或六要素自动气象站组成,分布在全区5个镇街,布点密度达到5kmX
由6座风环境观测塔(目前已完成4座)组成的 “南沙风环境气象观测系统”,建成后有助于研究南沙风环境状况、计算风工程参数,满足工程建设基本风压资料和风能资源开发的需要,同时提高大风预报预警能力。
三 气象服务
近年来,南沙开发建设持续加快,南沙的气象事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南沙区气象局在上级气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决策和公共气象服务工作,为南沙的开发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2008年防“风神”和“鹦鹉”台风、2009年防“莫拉菲”台风,以及近年来的多次抗击特大暴雨袭击中,南沙都做到了“没有人员伤亡,重点企业没有明显损失”,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为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 气象科普
加强气象宣传,普及气象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是南沙区气象局的工作重点之一。
南沙区气象局成立以来,积极组织气象科普宣传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科技周”,普及气象常识,宣传气象灾害防减知识。2008年南沙气象探测基地建成后,每年“3.23”世界气象日期间,南沙区气象局均在南沙气象探测基地举行“气象开放日”,进行气象科普宣传,3年来共接待参观市民近一千余人次,发放各类气象科普宣传资料数千份。
附件:南沙气象探测基地仪器介绍
一 LAP-3000风廓线仪
VAISALA LAP-3000大气风廓线仪是广州市气象部门从美国引进的第一台风廓线仪。风廓线仪也称风廓线雷达,它通过发射不同方向的电磁波束,接受并处理这些电磁波束因大气垂直结构不均匀而返回的信息进行气象探测。LAP-3000大气风廓线仪的主要应用是测量近地面至其上空
LAP-3000风廓线仪
二 Micro Pulse Lidar (微脉冲激光雷达)
微脉冲激光雷达(Micro Pulse Lidar) 由美国西格玛(SIGMA SPACE)公司生产,是一弹性后散射激光雷达,可用来探测大气中云的宏观结构和气溶胶浓度,也是一种测量云底高度和垂直能见度的理想工具。
Micro Pulse Lidar (微脉冲激光雷达)
三 大气成分与灰霾观测站
通过黑碳仪来监测气溶胶吸收系数、积分式浊度计监测气溶胶散射系数,臭氧监测仪对臭氧浓度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来分析大气成分与灰霾天气状况。
大气成分与灰霾观测站
四 雷电监测预警系统
首期安装有猎雷者Ⅱ大气电场仪,通过对电场感应电极周期性的屏蔽和开放过程,获取大气电场数值及极性参数,实时监测安装点附近生成的雷暴,可提前20分钟预警距离安装地点
雷电监测预警系统
五
观测10、20、40、60米四层高度的二维风环境和2、4、8、16、32、64米三维梯度风,用于南沙地区的风环境评价与研究
六 水平能见度仪
Model 6000能见度传感器由美国Belfort仪器公司生产,用于测量水平能见度,可取代人工能见度观测并且可进行连续观测。
水平能见度仪
七 卫星云图与卫星通信接收处理系统
卫星云图接收处理系统用于实时接收高分辨率卫星云图,全国统一布点的卫星单收站用于接收天气数值预报产品及其他气象数据。
卫星云图与卫星通信接收处理系统
主要职责
(1)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监测网络的建设、管理和气象探测资料的收集、传输以及气象资料档案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及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以及生态与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雷电监测预报警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开展各项气象业务、服务工作。
(4)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实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气象行政许可,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防雷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雷电灾害调查与技术鉴定、雷电灾害案例收集分析和发布、宣传等工作;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施放气球活动的审批以及监督管理职能。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气象工作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拟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履行气象行政执法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助做好有关气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7)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南沙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