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区气象 > 增城区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公开目录

广州市增城区气象局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

  根据增城区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开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基本情况
  (一)按照法定职责,本单位行政许可大项3个: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公共服务事项大项2个: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提供气象证明材料。我局行政许可、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按要求全部录入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系统。
  (二)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3项及公共服务事项2项均已进驻区网上办事大厅。
  (三)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全部使用区综合受理审批系统。
  (四)2016 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44 宗,予以许可144 宗。公共服务事项申请为462宗,办理的审批及服务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理结案,办结率达到100%
  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及实施情况
  (一)本单位建立行政许可、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目录形成后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二)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本单位的行政效能,大力推进行政许可、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依据、对象、类别、受理范围、申请材料、条件、审批服务时限等,事项要素按照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系统要求的170个要素进行完善,并一致。办事指南简单明了,简化办理流程,基本实现了一个事项、一个标准、一个编码和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区气象局已完成了全部审批及服务事项的标准制定,每个事项进入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广州市政务网站、区政务网和本局网站公开,群众办事可通过政府网站、本局网站及窗口获得办事指南。
  (三)根据我局的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进行了认真清理。逐一梳理职权事项运行各环节对应的责任事项、问责依据和监督方式。共梳理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0个项目共46项权责。我局有涉及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防雷行政管理、施放气球管理、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气象技术装备管理、气象资料管理、涉外气象探测管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等九类行政管理权责。
  (四)本局共有的二项涉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的中介服务事项: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我局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及各级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要求,进行了全部的清理,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中介服务事项转为受理后的第三方技术服务。
  (五)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实施情况。一方面,建立行政审批监管制度,统一表格,建立审批档案。行政审批按职权范围,依法依规办理,审批过程结果公开。另一方面对行政许可服务相对人实行事中事后监管,对其所从事行政审批事项的活动是否符合审批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范围、方式以及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实行监管。同时,我局还通过在单位网站设立投拆栏目,开通电话专线,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落实各项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三、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一)压减审批时限,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缩减为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缩减为承诺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二)对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由原来收件、承办,审查、审核,批准,办结等环节,缩减为承办,审批,办结环节。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三)精简受理材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所需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改为受理后委托第三方服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审批材料不再收取防雷产品备案表。
  (四)加快项目审批,特别是对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我局办理审批时遵循便民、高效原则。我局依申请办理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中,对报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回执,对重点项目采用集中审批方式,报批前安排专人跟进服务,受理后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情况在单位网站公布;报备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报送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并说明要求。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到方便、快捷、便民。本单位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客户可在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办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
  四、推进机制建立情况
  围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建立的相关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一)规范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程序。一是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流程并向社会公示;二是服务窗口行首问负责制,对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程负责;三是规范审查、服务程序,同时编制业务批引规范业务流程,审查过程依法依规,服务快速。
  (二)强化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的监督机制。一是健全审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监审分离制度,加强部门内部监督检查。二是健全行政审批部门外部监督机制。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审批单位、审批人对审批过错的责任,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三)窗口人员定期培训,提高窗口人员素质。建立学习制度,加强对部门审批人员和窗口综合受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熟悉业务,提高能力,提升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五、创新方式情况
  我局积极推行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方式。将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模式,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承诺。同时,我局创新服务方式,对重点单位、项目和受理件,建立服务在前的制度,指定专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服务跟进。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化管理。
  (二)推进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
  (三)提高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电子化应用(梳理本部门可使用的电子证照事项,减少纸质证照以及材料的重复提交;拓展移动APP或微信公众号等多途径“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能力)。



广州市增城区气象局     
2017年8月18日        

收藏此页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