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以前,虽然有缠足的妇女,但是相对来说比较少。但是,宋朝缠足女子多了起来,人们认为缠足的女子特别美。
之所以缠足在宋朝多起来,主要是一位内宋朝上层社会的倡导。《鹤林玉露》记载: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颦蹙曰:金人驱迫,跣行万里,岂复故态。上为恻然”。《宋史·五行志》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
苏轼《菩萨蛮 咏足》称女子小脚为“宫样”,曹元宠在一首词中称小脚为“官样儿”,这也足见缠足起自宋朝官僚贵族阶层等宋朝上层社会。
缠足也很受宋朝文人的推崇,连苏轼、辛弃疾这样杰出的文豪都有歌咏和欣赏缠足的篇章。苏轼《菩萨蛮》词中有“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句,辛弃疾《菩萨蛮》有:“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句,常常为人们引用。
林语堂先生曾描述过女子缠足后的步态:中国女子的缠足,完全地改变了女子的风采和步态,“其作用等于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产生一种极拘谨纤婉的步态,使整个身躯形成弱不禁风,摇摇欲倒,以产生楚楚可怜的感觉。”而正是这种“可怜的感觉”,膨胀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优越感。从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诡密。”
缠足之风之所以在宋朝盛行,幕后推手竟然是朱熹。
朱熹生于1130年9月15日,是“二程”(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与二程合称“程朱学派”。朱熹的理学思想对宋、元、明、清影响很大。
朱熹主张缠足,在《中华全国风俗志》中记载得很清楚,(下篇,福建 漳州女子之枚林):“漳州女皆小足,必倚杖而行,凡遇庆吊之事,女子皆往。每人皆持一杖,相聚成林。盖初时民俗,淫奔者众,朱文公守漳时,立法命之缠足极小,使不良于行,藉革其浇俗,故成今日之现象也。”
在宋朝,程朱理学可以说是当时的主流价值观,特别是朱熹主推缠足的病态美之后,很多女子纷纷效仿,男子择偶也把小脚列为美的标准之一。在这种病态的价值观影响下,缠足的女子越来越多。
元代,蒙古贵族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清代曾出现反对缠足的强烈呼声。
清朝立国之后屡屡禁止缠足,崇德三年(公元1638),清太宗皇太极下令禁止妇女“束发裹足”。但是,这种缠足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女子还是缠足,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缠足的现象才彻底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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